縱囚的
《新唐書·,勵(lì)志英語(yǔ);刑法志》:“(太宗)以寬仁治天下,而于刑法尤慎。……六年,親錄囚徒,憫死罪者三百九十人,縱之還家,期以明年秋即刑。及期,囚皆諧朝堂,無(wú)后者。太宗嘉其誠(chéng)信,悉原之。”意為暫時(shí)釋放囚犯回家,要他們按期限回獄受刑。漢朝的馬援、鐘離意;晉朝的曹攄、范廣等都縱過(guò)囚;其中以唐太宗這次縱囚影響最為深遠(yuǎn)。歐陽(yáng)修為此寫過(guò)《縱囚論》。“原”是赦免的意思。
右腦記憶論壇 | 快速記憶法 | 記憶力培訓(xùn) | 速讀培訓(xùn) | 速讀軟件 |
Copyright(C) 2006-2014 逍遙右腦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