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憲法:
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執(zhí)法必嚴,違法必究”的法制建設方針。此后為劉少奇案平反。1982年,通過了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這是我國現(xiàn)行憲法。1999年,九屆全國人大把依法治國,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憲法,使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達到新的高度,成為中國法制建設的里程碑。
法律制度走向健全:
(1)措施:①提出法制建設方針:“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執(zhí)法必嚴、違法必究”。 ②平反冤假錯案:為劉少奇平反昭雪,在全國范圍內平反各種冤假錯案。 ③1982年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 (2)成就: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包括民法、行政法、刑法、經(jīng)濟法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使民主政治建設趨于制度化、法律化,為依法治國奠定了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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