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綱要》)明確指出:“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的支持者、合作者和引導者。”其中,教師所處的引導者的地位是不容忽視的,教師的“導”應融于幼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中,教師的“導”更應適時、適度。適時是指在活動中,教師要以觀察者的角色,不失時機地抓住教育契機介入和調整幼兒的活動,并給予必要的指導;適度是指當幼兒向教師尋求幫助時,教師應充當一名“二傳手”的角色,在接到來自幼兒的求助信息時,不急于將答案拋出,而是恰到好處地向幼兒提出有參考價值的問題,給幼兒留有思考和解決的空間,讓幼兒成為問題最終的解決者。這樣,不僅使幼兒獲得了極大的成就感,而且提升了幼兒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針對活動中教師適時、適度地對幼兒進行指導這一點,我頗有感觸。
一次,我組織本班幼兒開展體育游戲活動“小兔拔蘿卜”,饒有趣味的兒歌、跌宕起伏的情節(jié)一下子激發(fā)起孩子們強烈參與的興趣。然而,在游戲的過程中,我發(fā)現扮演“兔寶寶”的幼兒總是守候在“家”附近,當聽到兒歌中“看呀,狐貍要來了”時,“兔寶寶”們一下子便縱身跳入旁邊的“家”中。
以往,教師一般會馬上終止游戲,命令式地提出要求:“小兔子必須離開自己的家,到狐貍洞旁邊去拔蘿卜。”但當游戲重新開始后,盡管“兔媽媽”(教師扮演)一再地鼓勵“兔寶寶”要離開家去拔遠處的蘿卜,結果卻是一樣的:扮演“狐貍”的幼兒總是徒勞地無功而返。站在幼兒的角度考慮,“兔寶寶”們的止步不前也并非沒有道理,這樣做正是他們保護自己的有效手段,孩子們很自然地認為離家越近就會越安全。但是,教師所設定的游戲活動目標卻無法完成。
教師究竟應該怎樣做才能使幼兒主動地融入活動呢?我嘗試通過改變玩具材料和場地的規(guī)劃,以及在指導語的設計上多下功夫等具體措施,實現教師在幼兒體育活動中的適宜指導。
首先,我將原來同樣大小的蘿卜圖片改成小、中、大三種不同的規(guī)格,并找來許多蘿卜仿真玩具,逼真的造型、鮮艷的色彩給了幼兒極大的視覺沖擊。隨后,我把這些玩具蘿卜“種”起來(將“蘿卜”插入紙箱孔或沙土箱中),增加了真實感,使幼兒親身感受“拔”的動作。
其次,在場地規(guī)劃時,我將小“蘿卜”放在離“小兔家”很近的地方,中“蘿卜”放在稍遠的地方,大“蘿卜”放在“狐貍洞”附近,這樣一來,“小兔子”要想拔到大“蘿卜”,勢必要鼓起勇氣闖闖“狐貍洞”才行。
最后,教師在游戲中的指導語要到位。對于小班幼兒,教師在設計語言時要考慮情節(jié)的需要,以游戲的口吻會便于幼兒理解。當“兔媽媽”帶領“兔寶寶”充分活動身體后,首先進入到種有小“蘿卜”的場地。教師說道:“寶寶們快和媽媽去拔蘿卜吧!”孩子們會很自然地隨聲附和。拔回“蘿卜”后,教師又設計語言:“這些蘿卜怎么這么小呀?我們再去拔些大點兒的蘿卜吧。遠處就有大點兒的蘿卜。”孩子們便會順著教師手指的方向看,內心迫切地想要拔到這些蘿卜隨后教師引導幼兒去拔種在“狐貍洞”附近的蘿卜教師說道:“我知道狐貍洞旁邊有一些蘿卜又紅又大,吃起來又甜又脆,誰是勇敢的孩子誰就能拔到這些大蘿卜。”“我是勇敢的孩子,我能拔到大蘿卜。”……孩子們躍躍欲試,一副蓄勢待發(fā)的架勢,他們不再考慮是否會被“狐貍”捉到,而是急于證實自己的勇敢。好模仿是小班幼兒最為突出的年齡特點,同伴的勇敢行為深深地感染著孩子們,他們自然而然地融入到這種特定的游戲氛圍之中。由此,整個游戲活動在教師預設的情境中順暢地展開,絲毫沒有令幼兒產生任何不愉快的情感體驗。
體育活動中教師適時、適度的指導,會有效地調動幼兒參與游戲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。同時,適時、適度的指導也正是《綱要》精神中“尊重幼兒”這一重要思想的集中體現。在工作中我也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,“理解幼兒的想法與感受”、“發(fā)現幼兒感興趣的事物”、“敏感地察覺他們的需要”,才是教師的真正使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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