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丁·路德宗教改革的主要內容:
1、依據:1520年馬丁·路德連續(xù)發(fā)表了《致德意志的基督教貴族書》等一系列文章,系統(tǒng)的闡發(fā)了自己的宗教改革主張。 2、內容及影響: 1)“因信稱義”:信仰上帝即可得救,否定羅馬天主教會和教皇的作用; 2)信仰的唯一根據是《圣經》:否定天主教會神學說教的壟斷地位; 3)信徒皆為祭司:否定了教皇和教會作為上帝代言人的特權地位;體現了資產階級追求自由平等的思想。4)建立廉儉教會,否定了教會的奢侈腐化,符合資產階級資本原始積累的要求。5)建立民族教會,否定了教權高于王權,有利于建立統(tǒng)一的民族國家,符合資產階級追求國家統(tǒng)一、強化王權的政治要求。
新教與天主教(舊教)的差異:
宗教改革運動后,從天主教中產生出新教,它在諸多方面與天主教(舊教)有所差異,具體表現如下:(1)在經典方面,新教認為,《圣經》是教徒的唯一最高權威,而天主教則認為《圣經》只有通過羅馬教廷的解釋才能成為教徒的最高權威。(2)在教義方面,新教不承認沒有《圣經》根據的天主教傳統(tǒng)教義——瑪利亞、煉獄說,而天主教則主張瑪利亞為天主教之母和煉獄之說;新教主張“因信稱義”,信徒靠信仰與上帝直接交通,無須神父作中介;新教主張要破除羅馬教皇的絕對權威、永無謬誤,開展革新,而天主教則要維護教皇絕對的傳統(tǒng)權威和領導地位,保持原有的舊東西。(3)在教規(guī)方面,新教無嚴格的教規(guī)制度,其活動方式較為靈活、開放,與各方面接觸和對話;而天主教則有嚴格的教規(guī)制度,其活動方式較為保守。(4)在儀式方面:①舉行儀式時,新教教士在衣著裝扮上不強調一律,比較自由,有的教派教士穿圣袍、戴圣帶,有的教派教士只穿普通服裝(西服、中山服和其他服裝)就可以了;而天主教主教則要戴神帽,身穿神袍,胸掛十字架,手戴權戒;②祈禱時,新教使用地方語言,而天主教則在長期內只能使用拉丁語言,現在偶爾也使用地方語言;③新教主張簡化繁縟的宗教禮儀——7件圣事。洗禮時,新教采用點水式或浸水式;而天主教則采用注水式;④新教主張主教、牧師都可以結婚,反對獨身;而天主教則規(guī)定,主教、神父都不能結婚,必須“守貞潔”,終身不娶。(5)在節(jié)日方面,新教只過圣誕節(jié)和復活節(jié);而天主教則要過4大瞻禮——耶穌圣誕瞻禮、耶穌復活瞻禮、圣神降臨瞻禮、圣母升天瞻禮。(6)在教階制方面,新教一般無教階制,但少數派別如圣公會等保留有某些簡化的教階制;而天主教則有教階,主要分三個等級:教皇、主教和神父。(7)在組織方面,新教在世界上沒有統(tǒng)一的教會中心,教會組織是分散的,各自為教;而天主教則有統(tǒng)一的教會中心和統(tǒng)一的領導。(8)在教堂式樣方面,新教的教堂外部式樣很一般化,內部裝飾極為簡單,臺上只掛一個十字架;而天主教的教堂外部呈古典式(羅馬式或哥特式),內部布置得格外華麗和莊嚴,臺上懸掛有圣母像,墻的兩側掛有耶穌受難像。
馬丁·路德宗教改革的影響:1、掀起了反對羅馬教廷的風潮,推動了廣大民眾的反封建斗爭:如閔采爾起義。馬丁·路德反對教會的一系列舉動,固然得到廣泛擁護,但是不同的階級和集團卻是根據其不同的利益來支持宗教改革的。除了皇帝、高級教士、部分諸侯和掌權的城市貴族反對改革以外,在要求改革的勢力當中很快就分裂為兩個集團。以路德為代表的溫和派倡議建立新的教會,主張教會脫離羅馬控制,取消復雜、森嚴的教階制,取消繁縟的禮拜儀式,把教會土地收歸國有。但路德反對暴力,主張和平發(fā)展,消極抵抗。他的宗教改革主張,不包含社會改革的要求,它代表富裕的手工業(yè)者、商人、工場主、小貴族和部分諸侯的利益。馬丁·路德所領導的宗教改革,客觀上有反封建的作用,但并不能從根本上滿足人民的要求。隨著宗教改革的深入,閔采爾領導農民和平民掀起了新一輪宗教改革。閔采爾也主張信仰得救,但他認為信仰就是人的理性,號召用暴力手段實現社會變革,建立人人平等的“千年天國”。1524~1526年,德意志爆發(fā)了大規(guī)模的農民戰(zhàn)爭。戰(zhàn)爭遍及德意志的大部分地區(qū),全國大約有2/3的農民參加了斗爭。在農民戰(zhàn)爭中,教會的寺院、教堂被搗毀,教會財產流失,教士的威信掃地,農民戰(zhàn)爭動搖了天主教會在德意志的統(tǒng)治地位。馬丁·路德明確反對農民戰(zhàn)爭,要求人民服從政府。諸侯是唯一從農民戰(zhàn)爭失敗中得到好處的集團,他們加強了對農民的剝削,并奪取了天主教會的財產,在政治、經濟和宗教上的權勢都大大加強,德國的分裂割據狀態(tài)更加加劇了。 2、路德教派取得合法地位:宗教改革后,德意志東北部的薩克森、普魯士等地的諸侯國成為路德派新教國家,并乘機奪取天主教會的財產,同天主教諸侯抗衡。信奉新教、舊教的各諸侯國發(fā)生了多次戰(zhàn)爭。1555年,經過長期戰(zhàn)爭,雙方締結了奧格斯堡條約,確立了“教隨國定”的原則,即各諸侯國有權決定自己臣民的信仰。從此,路德創(chuàng)立的新教派在德意志的廣大地區(qū)取得了合法地位,并且傳播到德意志以外的一些地區(qū)。 3、為歐洲宗教改革開辟了道路:馬丁·路德首先確立了與羅馬教廷說教不完全相同的基督教派,嚴重沖擊了羅馬教廷的神權統(tǒng)治;浇淌澜绯霈F了分裂,出現了更加符合歷史發(fā)展趨勢和資產階級利益要求的新教。馬丁·路德的宗教改革還為歐洲的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的宗教改革開辟了道路。發(fā)生在德國的這場改革很快波及了歐洲的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,加爾文教和英國國教先后創(chuàng)立,形成了基督教三大新教教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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